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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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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口腔治疗中心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6-05-26 浏览次数:118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对口腔治疗中心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投标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口腔治疗中心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二)设计周期:20日历天;

(三)招标控制价:国家收费标准的100%(计算基数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四)建设地点: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五)招标内容:拟将原教学楼(改造面积约2633㎡)进行整体改造,打造全新口腔治疗中心,委托专业设计院进行整体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关于设计方面的后期服务;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合格要求;

(七)供货地点: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八)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九)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院内招标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8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81号,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采购招标办公室(体检中心四楼)。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开标地点: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一楼。

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时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432-64560616。

   

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